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湘市监标函〔2022〕171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征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
通 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湖南特色标准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为满足我省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申请制定地方标准。
注重与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协调配套,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2023年重点支持方向
1.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文件或会议纪要等具体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必须完成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请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真梳理填报《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清单》,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立项申请,确保做到应立尽立,加快制修订进度。请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于11月1日前将《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清单》连同依据文件材料报送我局。
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2〕38号文件明确的七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提出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
3.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函》(湘市监标函〔2022〕158号)文件要求,经复审确定需修订的地方标准,请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申请修订地方标准。
三、相关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四个转变”的目标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塑造新优势、培育新动能,着眼满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标准需求,制定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公益类地方标准,控制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总数,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新型“湖南标准体系”。
2.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的函》(湘市监标函〔2022〕158号)文件要求,对未完成本年度地方标准复审和修订工作的部门和单位,除国家部署的工作和考核任务,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和考核任务涉及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外,原则上不新增立项。
3.原已立项的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超过计划要求期限(或两年)仍未完成报批稿的项目,项目自动终止,需要继续制修订的项目,重新申报制修订立项。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要求
1.《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1式2份);
2.标准查新报告;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4. 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二)材料提交程序
申报单位请按要求填写《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由申请单位、合作单位(如有)、技术归口单位、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凡技术归口单位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申报单位可直接将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由技术归口单位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送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应采取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的方式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并在项目申请书中写明协调情况与结果。
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18日。
五、联系方式
(一)申请材料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段向阳 周云
0731-85693189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二段118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楼5楼标准化处
邮 箱:Bzhxm2023@163.com
邮 编:410004
(二)标准查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 琳 0731-89967347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238号C座 湖南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附件:1.2023年地方标准制修订重点任务清单
2.湖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请书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