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第二期)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环境治理优秀工程案例的引领作用,促进环境治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征集第二期“环境治理优秀工程”,建立环境治理优秀工程信息库,编制《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目录》(第二期)。
一、征集的范围:
(一)水污染治理工程;
(二)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三)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
(五)噪声及振动污染治理控制工程;
(六)在线监控工程;
(七)河道治理工程;
(八)环境生态工程;
(九)室内环境净化治理工程;
(十)其他环境治理工程。
二、工程征集条件:
(一)申报工程应在2023年11月30日前竣工的,在申报前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并投入使用;
(二)申报工程是近三年内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施工期间发生过较大质量责任事故;
2.工程施工期间发生一般安全事故的;
3.工程虽已竣工但未投入使用的;
4.严重违反市场行为规则、诚信缺失,受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5.工程建设中存在因商业贿赂受到刑事处罚的;
6.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申报表一式一份;
(二)工程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的施工承包合同复印件;
(四)反映工程全貌、各关键部分及具有工程特色的彩色照片3张以上并附简要文字说明,其中1张为竣工照片,图片要求画面清晰,JPEG 格式,文件大小1M 以上;
(五)申报材料双面打印,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结果公示与发布:
评选通过的环境治理优秀工程将单独编印成册,列入《环境治理优秀工程目 录》(第二期)。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征集所有费用由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秘书处承担,最终解释权归秘书处;
(二)申报单位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后果将自负;
(三)申报单位提供的联系电话为联系人的对外公开电话,将在优秀工程目录册中体现;
(四)申报单位将Word版申报表发送至协会邮箱:3468922140@qq.com,其他邮箱或微信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楠 联系电话:0731-84476408 电子邮箱:3468922140@qq.com
邮寄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 200 号华坤时代 1623。
湖南省环境治理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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