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标委〔2021〕01号
关于公开征集环境污染治理有关标准
编制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环境污染治理工作,提高环境污染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省环境污染治理产业健康发展,由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治标委)申请制修订的《重金属生态富集红麻人造板绿色制造技术规范》、《水处理剂乙酸钠生产质量技术规范》、《回转窑挥发富集次氧化锌技术规范》和《氧化锌回转窑水淬渣利用技术要求》四项地方标准已于2021年3月5日通过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项审批。
为使标准的编制更加的科学、合理、规范,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按时完成,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以下四个标准的编制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标准编制课题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重金属生态富集红麻人造板绿色制造技术规范》 |
2 | 《水处理剂乙酸钠生产质量技术规范》 |
3 | 《回转窑挥发富集次氧化锌技术规范》 |
4 | 《氧化锌回转窑水淬渣利用技术要求》 |
二、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资格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从事的业务领域与申报参编的标准相关,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2、申报单位具有相关标准研制相关工作基础,能够积极参与标准制制订的编制、调研、研讨会等活动,按时、保质完成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任务。4、主要编制人员需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及以上,参编人员需中级职称或以上。1、在正式发布环境污染治理有关标准的编制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的名称。2、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地方标准编制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3、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4、按时参加与该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5、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环境污染治理有关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6、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7、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以供编制标准参考。将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选取20家以内的相关单位作为每项标准编制单位。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方标准编写申请表》(见附件1),请将电子版的申报表发送至治标委电子邮箱:3205515923@qq.com;纸质版的申报表(一式一份)寄送至治标委(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1623),截止日期:2021年4月30日。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1623 2021年04月09日
文章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