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污染治理有关标准编制单位的通知
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污染治理工作,提高污染治理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我省污染治理产业健康发展,由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治标委)申请制修订的《镉污染土壤超富集植物萃取修复技术规范》、《处理生活污水用单体式净化槽通用技术条件》、《处理农户生活污水无能耗人工湿地装置通用技术条件》、《智能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典型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技术规范》、《蒸汽爆破机智能拆解生物质效能评价技术规程》和《重金属土壤修复稳定剂技术规范》七项地方标准已于2022年2月10日通过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立项审批。为使标准的编制更加的科学、合理、规范,保证标准制修订工作按时完成,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以下七个标准的编制单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镉污染土壤超富集植物萃取修复技术规范》 |
2 | 《处理生活污水用单体式净化槽通用技术条件》 |
3 | 《处理农户生活污水无能耗人工湿地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
4 | 《智能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
5 | 《典型工业园区重金属污染土壤风险管控技术规范》 |
6 | 《蒸汽爆破机智能拆解生物质效能评价技术规程》 |
7 | 《重金属土壤修复稳定剂技术规范》 |
1、申报单位应为依法经营的企业,从事的业务领域与申报参编的标准相关,且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和较高的影响力。
2、申报单位具有相关标准研制相关工作基础,能够积极参与标准制订的编制、调研、研讨会等活动,按时、保质完成标准编制的各项工作任务。
3、申报单位有提供标准制订工作所需技术和人力。
4、主要编制人员需副高职称或博士学位及以上,参编人员需中级职称或以上。
三、编制单位权利和义务
1、在正式发布污染治理有关标准的编制单位中列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的名称。
2、将参与标准编制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地方标准编制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3、全程参加标准编制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4、按时参加与该标准编制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5、能够共享本单位在污染治理有关领域所取得的优秀成果,提供给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
6、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7、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以供编制标准参考。
将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选取20家以内的相关单位作为每项标准编制单位。
有意向的单位请填写《湖南省污染治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地方标准编写申请表》(见附件1),将电子版的申报表发送至治标委电子邮箱:3205515923@qq.com;纸质版的申报表(一式一份)寄送至治标委(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1623),截止日期:2022年3月31日。
治标委联系人:胡萧
电话:0731-84476408
手机:18907487848 (微同)
邮箱:3205515923@qq.com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200号华坤时代1623